从倒卖韩国国有资产中牟得暴利的外国投资基金迫于韩国舆论的压力,纷纷表示理解韩国国民的愤怒情绪,他们采取的对策无一例外都是破财消灾。
当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寒流到来之时,韩国经济仍然被从“头”到“脚”厚厚包裹着:对于农业这个最基础产业,韩国农民“身土不二”、誓死抵抗全球化的精神让参加多哈回合的各国代表们心惊胆战;而政府对于金融业这个处于现代经济肌体最顶端产业的保护,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1997年以前,韩国政府规定外资对韩国银行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这个比例在中国的证券市场,连举牌都不够格。
引狼入市金融危机以后,为补充国内资金的不足,韩国制定了《外国人投资促进法》,金融(银行、证券、保险等)市场完全向外资开放,取消了外国人对金融企业投资所占股份的比例限制。
外资占韩国银行市场的比重立刻直线上升:1998年为6%,次年便翻了一番,2004年达到33.7%,7年里竟增长了5倍,而且在韩国最大的几家银行都掌握了60~70%的股份。
2005年底,韩国证券市场中外资比重占39.7%,在世界经济最发达的33个主要国家里居第八位,比这些国家平均比重高出11个百分点。在保险市场上,外资所占份额也在2004年底达到了16.5%。
韩国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金融危机以后,韩国共发生30宗大企业(指资产总额在2万亿韩元以上,约合20亿美元的企业)购并案,其中有20家由韩国本国资本购买,另有10家被外商购买了。
韩国投资者收购的均属于战略性投资,即购并企业是用来经营。而被外商买下的10家企业中却有一半则属于财务性投资,即外商买下企业后加以包装再转手倒卖以赚取差价。
而且,在外商购并的上述10家企业活动中,用于财务性收购的金额远远超过用于战略性收购金额。前者平均为1.15万亿韩元,后者仅为6384亿韩元。
这导致了韩国经济界一些人士的担忧:韩国的企业已经暴露在外国敌意收购的威胁之下。
肥水外流两起外资并购韩国银行,然后转手出售牟取暴利的案例,尤其反映了韩国人对外资的矛盾心态。
1999年12月,美国私募投资基金新桥基金收购了韩国第一银行51%的股份,5年后又将这些股份转让给香港的渣打银行,样一买一卖赚得了10亿美元的差价。
2003年10月,美国私募投资基金龙星基金以1.32万亿韩元收购了韩国外换银行(其功能和地位相当于我国的中国银行)50.5%的股份,今年5月,竟拟以近6万亿韩元的高价转让给韩国国内最大的国民银行——仅仅30个月,龙星基金就获得了4.5万亿韩元、超过四倍的差价收益!
按照韩国现行法律,这两家美国公司获取巨额差价后,还不需要纳税。这两起事件特别是龙星基金收购外换银行案在韩国金融界激起了巨大反响。舆论一边倒地认为,这是典型的贱卖国有资产行为,并纷纷置疑当初在出售过程中存在官商勾结、压低售价的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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