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收支统计体系作为一个国家对外经济的“晴雨表”,早已成为世界各国调控宏观经济与预测经济发展的主要决策支持体系。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国内市场逐步开放,进出口规模持续扩大,外资金融机构不断进驻,我国对外经济日趋活跃。与此同时,经济对外依存度也不断提高。作为国际收支统计的基础法规,1996年1月1日《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正式实施,不仅促进了中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而且及时为国家宏观经济运行提供了完整、准确、高频的动态指标。
时光荏苒,我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体系十年间经历怎样的发展,十年后又将走向何方,为此,记者专访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李东荣。
记者:国际收支平衡是宏观经济四大目标之一,而国际收支统计是我国宏观经济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请您谈谈国际收支统计对于我国宏观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吧?
李东荣:国际收支是一定时期内,一个经济体同世界其它经济体之间全部经济交易的系统记录。它全面地反映一个国家对外经济交往的基本状况和趋势,是涉外经济领域各项交易的最终结果。
国际收支平衡是宏观经济四大目标之一。国际收支统计是我国宏观经济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我国与世界经济交往的基本状况和发展趋势,是开放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进行宏观决策的主要信息来源之一。2005年,我国国际收支总规模达2.48万亿美元,相当于GDP的109%。
我国1980年恢复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正式席位之后,国际收支统计工作才开始起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依靠部门行政管理来采集国际收支信息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建立一套与世界接轨、符合国际标准的国际收支统计制度成为发展对外经济的一个重要方面。199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公告》明确指出,要“建立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加强对国际收支平衡情况以及变化趋势的分析、预测,逐步完善我国的国际收支宏观调控体系”。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于1995年9月发布了第2号行长令,决定自199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该办法实施至今已有十年,这是我国国际收支统计的法律依据。
《办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履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数据报送义务的基础性条件,也是我国完善宏观经济统计的一个重要方面。《办法》依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的概念框架设计制定,提供了国际收支统计的法律依据,确定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范围、内容和方法,明确了国际收支统计的执行部门和各申报主体的职责和义务,规范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的采集体系。《办法》实施十年来,在各部门的支持和全社会的共同推动下,我国全社会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意识普遍增强,统计手段不断改进,统计体系逐步完善,数据质量稳步提高。
记者:《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从无到有,历经十年磨砺,现已日臻完善。就目前,我国国际收支统计体系的框架是什么样的?
李东荣: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办法》制定了一系列国际收支统计方面的规章制度,从而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该体系在国际收支统计数据采集方面包括两个层次:一是国际收支申报体系,包括通过境内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ITRS)、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汇兑业务统计申报、证券投资统计申报四部分内容。二是企业调查体系。企业调查体系作为国际收支申报体系的有益补充,对进一步提高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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